
法制周报讯(见习记者 周玉意 通讯员 禹杰)近日,经过麻阳苗族自治县检察院、县林业局、吕家坪镇政府、太平溪村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位于该县吕家坪镇政府太平溪村一棵重阳木古树抢救性保护工成顺利完工,让一颗濒临枯萎的重阳木古树重新焕发生机。
今年3月,麻阳县检察院在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检察活动中发现,该县吕家坪镇太平溪村有一棵树龄较大的重阳木古树。该树高约15米,树身已中空,树干三分之二已枯死,呈倾斜状态,像一位支撑不住身体的暮年老人。当地村民告诉走访的检察官,这棵古树树干先后多次发生火灾,遇大风大雨天气,古树晃动得厉害,有倾倒砸人损物的安全隐患,亟需采取抢救保护措施。
经走访有关部门发现,这棵古重阳木树龄有600余年,尽管被登记为古树名木,但缺乏有效保护,危在旦夕。检察官在调查的基础上,决定以公益诉讼立案,依法向县林业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及时督促其从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日常养护等方面全面履行保护古树的职责。
古树保护是一项复杂工程,为了提高检察建议落实质量,该院多次主动联系县林业局、吕家坪镇政府、太平溪村以及林业专家,通过召开圆桌会议和现场会议沟通协调,方案几经筛选,最终决定采用水泥仿真树支撑的办法,对其进行抢救性保护。
老重阳木保护方案解决了,但是因为制作仿真树资金需求量较大,资金从何而来成了摆在大家面前的一道难题。对此,该院又联合县林业局、吕家坪镇政府和太平溪村,通过发动村民自筹、向上级争取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近10万元,全部用于该古树保护。
古树名木是一种社会稀缺资源,具有极高的生态、文化与科研价值。自今年3月12日《湖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实施以来,麻阳检察院迅速行动,深入各古树名木所在乡镇,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检察活动,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截至目前,针对发现的古树伤残或濒临死亡、无挂牌登记、日常管护不到位等问题,该院共向县林业局及有关乡镇发出2份诉前检察建议和2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积极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同时,县检察院还创新古树保护举措,与林业局、乡镇政府建立联动机制,整合多方资源,努力实现以“我管”促“都管”的监督效果,增进全社会古树保护意识,共同为古树提供优良生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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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周报
			
                








